詹姆斯的4万分,是什么级别的成就?
简单说说这4万分在NBA或者篮球界,大概是个什么程度的成就吧——大概属于影视圈的终身成就奖。以及一个特色标签,对球员历史地位的加成有,但程度有限:
如果两人的历史地位评价极其接近,那这项成就有可能帮持有者获得微弱的身为领先——但绝对不足以扭转勒布朗和乔丹之间的生态位。
虽然4万分算是各位终身成就奖得主中,最有含金量的之一,但依然属于“荣誉成就”的范畴,对于真正顶层球星的评价体系,不属于决定性因素——如果勒布朗用这4万分换1冠1FMVP,我会觉得他更接近乔丹。
如果只说达成的难度,4万分一定是NBA最难打破的几个记录之一,往上数也就张伯伦的100分之类的上古神迹了。
但NBA的球员评价体系很复杂也很神奇,“达成难度”并不是评价一项成就的核心标准。
类似的还有什么历史篮板王历史助攻王历史盖帽王等——这种记录具有唯一性,稀有程度和难度理论上大于MVP、核心带队冠军和FMVP这些显然有更多人获得的个人成就。
但在评价一名球员时,这些东西还是会先与这些具体的数据记录被提及。
因为大数据毕竟只是过程——这反应了一名球员必然具备某块强力的比赛内容,并且保持了绵长的状态——而MVP、冠军和FMVP。更象征着结果,代表了这名球员在同时代的个人竞争和团队竞争中,属于什么样的生态位。
前者(大数据记录)代表了球员强,但后者(核心荣誉)可以更具体地论证,这名球员在所属时代,强到了什么位置。
“熬工龄”当然是对大数据记录持有者不尊重的说法,因为这些记录本身必然有难度门槛,而且持有记录的,往往也会附带全明星、最佳阵容,甚至是MVP和冠军等荣誉。
但反过来说,那些拥有MVP、总冠军和FMVP的球员,大多也有不俗的数据积累——伦纳德除外——真要卡一些特殊组合,未尝不能卡出个“历史唯一数据”。
因此在大数据上,其他竞争者虽然没有这个“唯一性”的头衔,但这个差异并不是乔丹和巴克利之间,那种“我有冠军而你没有”的决定性差异,毕竟数据积累是自发过程而不是MVP和总冠军这类竞争性荣誉。
所以就是这样了——有大数据记录的球员,往往也有个人荣誉,而有个人荣誉的球员,往往数据也不会太差,只是大数据记录的“历史XX王”强行把这些人区分了出来。
恰恰得分记录是所有记录中最被看重的,因此看起来对历史地位,还稍有加成——但更多是所谓传奇性或故事性加成,也就是“终身成就奖”的性质。
就像演员一样,人们会更多记住伟大的影片(总冠军)和其中的主要角色(FMVP)、最佳演员(MVP),在评价演员时,也会更多参考他最杰出的表现和作品。
但一名演员长期出现在最佳演员的评选中,经常也产出优质水准甚至入围评选的影片。就会获得终身成就奖(4万分等大数据记录)——但他也大概率主演过最佳影片,也拿到过最佳演员,同时比其他人更会挑选剧本、懂得保持表演状态。
这大概就是这些大数据记录的含义和地位,而4万分无疑是所有终身成就奖中最难也最伟大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