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足协新规在迈阿密中国行之前发布网军还能对梅西网暴抹黑吗?
关于网暴梅西事件吗,足协定下基调!合同必须公开!合同必须公开!合同必须公开!4月23日,中国足协发布了《中国足球协会国际赛事备案与监管规程》。其中明确,在启动售票前,告知公众主要球星出场条款及一旦违约后的处理方案,并将有关方案在售票方案(售票条款)中予以明确。
有些人戏称最新规定为“梅西条款”,我们抛开香港其实并不受中国足协的管辖这件事不谈。我们假设2月份时迈阿密香港行,也是依照中国足协的“新规”来执行的,把香港足总看做是一个地方足协,其他过程完全不变,那依据“新规”,这件事结束之后,面对球迷们的愤怒与不满,要追究谁的责任?
很显然,如果依据足协的“新规”,可以明确地确定,作为一名球员的梅西,是没有一丁点责任的。梅西在该场活动中,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没受伤的情况下,需要登场一段时间。而全世界都知道梅西在沙特时受伤了,早有国内外多家媒体报道。
全世界都知道梅西在沙特时就因伤替补
依照足协新规,规定了各种责任的明确范围,可以看的很清楚,一旦出现问题,没有一条是需要球队或者球员来负责任的。所有的责任,都由主办方来负责。我们就以2月份迈阿密国际香港行的案例来套用“足协新规”的话,一起来看一下主办方要负哪些主要责任吧!
首先,依照所谓的“梅西法案”,主办方没有公布合同,视为违规!依据《新规》的第十二条 程序要求中第一点:赛前八十天前应提交的文件里第3条内容——“赛事主办方与外队签署的协议。”
商业比赛的合同理应公开
也就是说,合同必须公开!合同必须公开!合同必须公开!而至今为止,“梅西事件”中主办方仍然未公开合同具体条款。甚至还在一直买通水军叫嚣“合同涉及商业机密不可公开……”事实上,依据足协新规,把双方的合同公开,是天经地义的事!其实都不用足协特意规定,合同本来就理所应当公开!若不搞暗箱操作,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还不能公开?难道还想偷税漏税不成?
为何有的人不靠合同而靠小作文去“维权”?
所以从足协新规的视角,这就是在明确地告诉大家,以后再发生这类事件,谁有责任、谁违约,大家看合同就好了!少用水军带节奏!谁对合同遮遮掩掩,那肯定就是有问题!除非心里有鬼,否则合同本来就是理所应当要公开的东西,千方百计地遮遮掩掩到底是想干什么?
其次,依照所谓的“梅西法案”,第十三条第二点,规定了赛事主办方是赛事的第一责任人!迈阿密国际香港行之后,赛后主办方千方百计地甩锅“乙方”的行为,足协都看不下去了,主办方把责任一而再地甩在了梅西这么一个合作乙方的一名球员身上!所以就在“新规”里明确写明了——“赛事主办方是赛事的第一责任人”!
这无疑是明确地告诉大家,冤有头债有主!出了问题,别把该负责的对象搞错了!不是人家找网军带节奏抹黑乙方甩锅,大家就傻傻地被带节奏。
第三,“新规”明确规定了——赛事未获得国际组织批复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票务销售及票务预售等工作。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完善售票条款,在启动售票前,告知公众主要球星出场条款及一旦违约后的处理方案,并将有关方案在售票方案(售票条款)中子以明确。
主办方不仅没公布合同,而且没规定相关球星必须上场的条款。而且退票方案也是比赛结束之后,在球迷和政府的巨大压力下才慢吞吞地制定出来,但是为时已晚,拖沓的流程及已经给球迷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本来嘛,提前告诉大家如果结果违约,该怎么处理,“丑话说在前面”的话。不可预计的事一旦发生,大家按照提前约定好的条件该怎么赔偿该怎么退款有据可依。
赛事结束两个月后才珊珊来迟的“退款方案”
第四,“新规”明确表面。赛事未获得国际组织批复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不得进行赛事“确认性”及“事实性”宣传,不得开展任何基于赛事已经获批前提下的宣传活动。这点就是告诉大家,主办方你得把合同交上来公开,告诉大家,哪个球星一定会上场,如果不上场,会有什么赔偿。只有确定这些之后,你才能做宣传!
按照足协新规,不能进行“事实性宣传”!
迈阿密国际香港行的过程中,主办方从几个月前,就拿梅西为媒体资源,拼命宣传,作为卖票的重点噱头,结果到点了梅西因伤无法登场,主办方却在死活不公布具体合同的前提下,一味甩锅梅西。足协的“新规”实际上就是在今后杜绝这样的耍赖行为!再发生这种事,把合同具体条款一公布,主办方作为赛事第一责任人想甩锅?一点机会也没有!
总结起来,足协的新规虽然被一部分人戏称之为“梅西法案”。但事实上,法案从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没有一条是约束包括梅西在内的这些要来华比赛的外国球队中的那些外国球星的。说足协的新规是“梅西法案”,其实也没错,梅西帮助中国足协下定决心,在将来杜绝类似的没有资质的主办方,利用外国球星影响力,签阴阳合同捞钱,最后因为违约又甩锅的事件再度发生!
所谓中国足协“梅西法案”的出台,条款上明确了类似事件的责任方为赛事主办方。让以后主办方再也没有理由通过隐瞒合同条款、网军抹黑造谣等方法甩锅!我们假设,如果迈阿密国际中国行是发生在现在,并且受新规管辖,同样的事情发生之后,写小作文、买水军网暴梅西等等行为的效果都将事倍功半,因为合同细节将被公布!
足协“新规”的核心思想很明确,那就是:一切以合同为准!少玩各种歪心思!身为主办方,要是办不好赛事就别办!真出了幺蛾子主办方自己兜着,该赔偿赔偿该道歉道歉,再想甩锅?没门儿!
所以总结一下,若是足协新规公布之后,再发生“梅西事件”,结果又会如何呢?结果当然是大家有了参照,主办方想要通过甩锅梅西而独善其身的恶毒伎俩将彻底失去法理支持,迄今为止发生的每一条对梅西的抹黑与攻击,都不能减低一分一毫主办方所应该受到的责任。所谓的“梅西法案”从第一条到最后一条,都找不到有哪一则能找到可以向梅西来问责的条款!
所以,所谓被称为“梅西法案”的足协新规,准确地说更应该叫做“声援梅西法案”!足协通过“新规”,明确的告诉大家,发生类似的事件时到底责任在谁!作者也真诚地希望,足协的“新规”,在将来可以被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
对于足协的“新规”,大家还有什么其他更深度的解读呢?欢迎大家评论区留下自己的看法!